夜色中京山縣衙。
魯廉獻在辦公間走來走去。
縣衙一側的衙房內不時傳出“哎呀!哎呀”的喊叫聲。
有郎中模樣在裏麵進進出出。
“大人!”
魯主薄在一旁急切地叫道。
“娘老子的,這如果在大同那邊,老子……老子一刀就挑了他們,都是什麽醃臢貨色!”
“大人,您莫要……莫要急躁,咱們來京山之時,老爺多次囑咐,咱們遇事要三思不能急,這裏不是軍營,長官刀槍說了算!”
魯主薄勸道。
昨日上元節是魯廉獻上任以來,舉辦的第一次大型活動。
為了這次活動,縣衙已經忙了整整一個月的時間。
本想通過這次活動,能在他的政績上再添一筆,沒想到竟然遇到吉利橋之亂。
踩傷十多人不說,還有七名女子下落不明。
這些女子有普通人家之女,還有幾個是州衙那邊的官員之女。
這年頭,廟小主持多,到處是大哥!
那些人直接鬧到縣衙,問自己要人。
他們自己的女兒不看好,倒是好意思問自己要人!
“大人,田五回來了!”
外麵有衙役喊道。
魯廉獻停住腳步,急切地朝外麵看,田五風塵仆仆地走了進來。
“大人!”
田五拱手彎腰行禮。
“說,現在是什麽狀況?”
“大人,我們已經斷定那批賊人就在那個莊園內,地上有腳印,且還有女裝扔在牆角處,還有女子的鞋子,已經有兩戶人家認出那些鞋字是自家女兒的。”
“好,既然有證據,我們現在就去叫門,我今日倒要看他們還有何理由不開門?”
魯廉獻起身就要拿自己大刀出門。
“大人!”
魯主薄立刻喊道。
“田五,你先出去一下!”
魯主薄示意田五出去,自己去阻攔魯縣令。
“我們已經有證據,為何不能去捉拿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