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績提出在平原郡建立一個獨立大營,作為平原郡地方武裝力量。
大營內分設各團,按照每團都尉的姓氏命名。
各團衛士均從各縣的鄉勇中擇其優者,招募來平原,嚴格訓練。
就用這支隊伍來保衛平原郡的安全,鎮壓盜匪。
劉洪覺得李績的想法非常不錯,可這涉及軍權問題,他一個通守可能不好拍板。
他對李績說道:“創建新軍,這個要給聖上匯報一下。”
李績心想,我李績在官府那裏已經留下印記,疏通官府的事,自己不能出頭。
他對劉洪說道:
“請示聖上,那是你通守的事。這些你都不要點我的名,我不想當什麽出頭鳥。”
劉洪一聽李績的話,更加敬佩李績的人品。
人常說,一個德高望重之人,常常是:
不與上級爭鋒、不與同級爭寵、不與下級爭功。
李績啥也不要,屈當幕後之人。
劉洪當然亮明態度:
“李大人,今後有關平原郡保境安民的一切,都拜托老弟了。”
這樣說,就是賦予了李績轄製兵營的大權。
翌日。
劉洪向聖上上了一道奏折。
他提出要在平原郡建立一塊軍事基地,組建平原大營。
保衛平原,鎮壓盜匪。
李績的目的是建立一支有別於盜匪,又與隋朝官軍不同的一支勁旅。
隋末各地風起雲湧的盜匪,專注打家劫舍,小富即安,還常常擾民。
政府的官軍,要麽屍位素餐,要麽是怠惰、貪婪、無紀律。
新建的這支隊伍,關鍵時候可以拉出郡外,維護河南省府安全。
一旦國家有難,邊關告急,甚至可以抵禦外敵的進攻。
新軍暫時分為兩個營。每個營三百人。
李績的人馬自然成營,李績就讓單雄信帶隊,命名“單字營。”
平原郡老營,也改稱“羅字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