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喜歡兜圈子,馬廣然已經被抓了,他招認是派你把捕快一家滅的口,理由也簡單,他對你有救命之恩,你可能不怎麽願意招供,我不著急,有的是時間陪著你玩,毛康春,你是想先嚐嚐皮鞭的滋味呢,還是先嚐嚐竹簽子的滋味?”林瀟宸問道。
毛康春的抵抗心理立刻就崩潰了,馬廣然救他的事情,他為了報恩聽從命令,殺了捕快的全家的事情,這是隻有他和馬廣然兩個人才知道的秘密,馬廣然要是不招認,密偵司絕對不可能知道的如此清晰!
更為麻煩的是,事發後想想,當天晚上都是漏洞,他外出的時候,家裏的女人知道,沾血的衣服也是在家裏的廚房燒毀的,刀埋在了院子裏的花壇中,這些都是確鑿的證據!
對麵的年輕人很篤定,還有閑工夫喊人來給茶碗裏續水,根本不擔心他不招認,隱瞞沒有什麽意義了。
“我招認,你說的這些都是對的,那家子人,是馬廣然派司獄司一個姓孫的書吏通知了我,他經常來往府衙和監獄傳遞公文。馬廣然救了我的命,我答應為他效犬馬之勞,就當把這條命還給他。”
“接到傳訊後,我就立刻帶刀去了捕快的家裏,把他一家老小全殺了,沾血的衣服在廚房燒了,刀埋在窗戶一邊的花壇裏麵。我出城到將軍坨的一處住宅躲了幾天,前天下午剛回到城裏,所以我不知道馬廣然被捕的事。”毛康春說道。
“這樣多好,你不用遭受皮肉之苦,我也不用浪費口舌,讓他簽字畫押,然後關到牢房裏等待府衙審判。”林瀟宸站起來說道。
在大明朝,即便是這種滅門案的凶犯,知府衙門也隻有上報死刑的權力,但是沒有執行的權力,需要報提刑按察使司複審,提刑按察使司再報給刑部複核,刑部、都察院和大理寺會同複核,還要把名單報給皇帝勾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