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完事情,他們在此地歇息了片刻,管家一行人趕了過來。
此次他們一共買了20多匹馬,付完錢,簽字畫押。
趙牧表示大唐買個東西規則可真是多呀,自己怎麽不記得之前有這個規矩呢?
若是買一些大的東西,需要這樣的流程,自己還能夠理解。
就是普通的馬而已,還需這麽麻煩?
“趙公子,你有所不知,其實這個也是半年前才出現的。
早在之前,購買馬匹是不需要這麽麻煩的。
是因為在長安,有一個商人不講武德。
收了人家的錢,把馬賣了過去,次日報官,說馬匹丟了。
在官府的帶領下,按照那馬匹的樣子找到了他的馬。
當時那官府找了過來,購買那匹馬的人,也是一臉茫然。
直到聽官府人員說完,那人才明白,這商人是想著要搞事情。
人家已經付了錢,欠貨兩清,沒想到他竟然會報官,說是偷東西。
這場官司打了起來,不出所料,賣馬的贏了,買馬的人輸了。
因為他們買馬並沒有任何證據證明自己掏過錢,也沒有任何證據曾經買過這馬。
到了最後那人不但受到了責罰,還把人家花錢買的馬退了回去。
這人用這種手段訛詐了好幾次,購買的人無不都隻能咽下了這口氣。
直到一日他訛詐上了一個特別低調的大人物。
這大人物十分的憤怒,采取強硬的手段,把那個商人以及一同做局的商人一並抓了起來。
經過一頓審訊,得到了他們這樣坑害人的手段。
隨後在他們的家中,找到了那位大人物給的銀子。
這些銀子有他們王府的印記,他們還沒有來得及處理,便被人全部找了出來。
那位大人上報朝堂,當今陛下震怒,直接斬殺了那幾個商人,以作懲戒。
在那之後,大家來到馬市購買馬匹,雙方都喜歡簽字畫押,免得買完之後翻臉不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