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大秦嫡公子

第二百七十四章 我與秦落衡孰強孰弱?

改法?

扶蘇當即沉默了。

他略一思索,也明白了緣由。

想做到勞有所得、逝有所安、行有所暢,必須要修改秦律,因為這些在秦法中都有明文規定。

勞有所得?

《司空律》規定:有罪以貲贖及有債於公,以其令日問之,其弗能入及償,以令日居之,日居八錢;公食者,日居六錢。

但這隻限於居貲贖債者。

即欠公家錢又無力償還的,隻好服短期勞逸。

至於其他,一律無得。

想做到勞有所得,在大秦根本不現實,大秦每年征召的民眾高達數百萬,這麽龐大的數量,若是人人日居六錢,這都將是一個天文數字,即便窮盡少府,也承擔不起。

至於逝有所安。

這也跟律法有一定相悖之處。

秦律的等級劃分,甚至包括到了墓地,擁有爵位的人死後是準許享有一定‘哀榮’的。

《商君書》規定,尋常的上造死後,可以在墓上栽一棵樹,從這級往上,直到大夫,每高一級,就可以多栽一棵樹,這其實是延續的春秋時期貴族的葬禮待遇。

像武安君白起的陵墓,外麵就是茂樹成林。

但這隻限上造以上。

至於普通公士,則隻能有一個墓穴。

而無爵者,別說修墓碑、栽樹了,能有個小土包都不錯了,至於更差的刑徒、隸臣,大多隻能葬於亂墳崗,甚至是直接就地掩埋,處理的異常潦草。

華夏自古秉承‘死者為大’!

而這同樣是民眾積極上戰場的動力之一。

若想做到逝有所安。

無疑要改變軍功爵製一直特意強調的尊卑榮顯。

這是要動軍功爵製。

縱然扶蘇有千般懷柔之心,但動軍功爵製,他卻是從來都沒有想過,也根本不敢往這上麵想。

這是在動搖大秦立國根基。

至於行有所暢。

同樣沒有操行的可能,因為馳道、直道是皇帝專屬,沒有父皇的詔令,任何官吏、民眾都不能使用,這是大秦皇帝獨有的尊貴,也是皇權獨有的尊爵象征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