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素拉著陳四,便離開了書店。
走在回府的路上,陳四徹底慌了:“賢婿啊,這下咱們可怎麽辦啊,你快想想辦法!”
李素沒說話,眼睛直勾勾看著陳四,半晌才開口道:“嶽父大人,小子都不知道該怎麽說你了。”
“像這小說的買賣,在吳縣、甚至蘇州都是大姑娘上花轎,頭一回。”
“而且一經發售,瞬間就產生了巨大的利益,肯定會引起他人的眼饞。”
“你也是經驗老道的商人了,怎麽就不明白這個道理?”
這次的地痞鬧事,說白了不過就是惡劣的商業競爭。
在吳縣開書行的又不止陳四一家,看到陳四這段時間賺了那麽多錢,豈能不眼紅?
更何況這個時代又沒有什麽專利保護法……
隻要臉皮夠厚,隨便去陳氏書行買本書,然後批量抄寫,再包裝一下,就能拿出去售賣了。
能有多難?
就連後世也有些盜版站爭先恐後出來分蛋糕不是?
隻不過這回遇上了張縣丞這種狠人,抄都不願意抄!
想直接搶!
“對付這些競爭者,一味的排斥他們,根本行不通。”
“與其殺敵一千,自損八百,還不如,拉他們入夥,這樣蛋糕才能做大!”
“賢……賢婿,你別用這種眼神看著我。”
感受著李素的目光,陳四愈發老臉通紅。
他就是因為貪心,不願意讓別人來沾染他這小說的買賣,才導致了今天這樣的事情發生。
自覺理虧,陳四支吾半天也不知道怎麽開口:“賢婿,你說的都沒錯,這些我都能懂。”
“但我也沒想到會來的這麽快啊!”
“我隻不過是多想吃吃油水,免得到了以後入場的人太多,能分到咱們手裏的,就隻剩下三瓜倆棗了……”
聽到這話,李素算是徹底無奈了。
怪不得陳四混了幾十年,還沒混出吳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