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點,發行於洪武二十年前的寶鈔,可在戶籍所屬縣城換成折票,一年折享一分五利,二年折享二分三利,三年折享四分利息,五年折享六分利息,十年折享七分五利息,未到期內折票不得流通,到期與官府指定場所兌付。
第五點,發行於洪武二十年後的寶鈔,依舊正常使用流通。
第六點,允許商賈按照規定吸收洪武二十年前寶鈔,大額折換折票利息會有增加。
……
此六點,進步麵很多,但問題則也不少。
論進步!
金子,進入貨幣體係這是一次突破。
金銀,金為財富,銀為貨幣,此等概念已經在中原傳承上千年,哪怕是聖旨中所寫的賜金,實際上也隻是指銅錢,並非真正的黃金。
黃金,在某些朝代更是禁止進入流通市場的。
雖然朱允熥不清楚,大明開國這麽多年,庫藏到底有多少,但想來絕對不會太少。
隻是行事太粗暴了。
後世金本位製度的瓦解有諸多成因,但其中不乏因黃金兌換不受控製,而導致的準備金缺失。
據揭秘顯示,二十世紀六七十年代,伴隨著世界原油的暴漲,坐擁世界油田的阿拉伯土豪,紛紛先用石油換取的美鈔,然後再用美鈔兌出黃金運回中東,短短十幾年時間,作為布靈頓森林體係的重要錨定物的黃金儲備跌破極限。
若是當時庫存黃金足夠,美國就算想要廢除金本位製度,開始無限製濫發鈔票,至少也要拖上幾年。
同理,如今象征財富的黃金出現在兌付體係,將極大的穩定寶鈔價值,但同樣也會導致大明中央的黃金儲備流失,一旦流失黃金的數目突破一個閾值,寶鈔體係就會崩潰。
流出容易,收回難啊!
更別說聖旨中沒有明確有特定的機構負責此事,事情的發展勢必會弄得跟開中法一樣,短期或許沒事,但長期必定會有官員上下齊手,過去寶鈔價值不斷貶低尚在撈錢,如今寶鈔增值還不得撈得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