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負責對官員財富的審計工作,不查貪汙隻差繳沒繳稅,簡單說往後遇到官員貪汙,隻要繳稅了,稅利這邊的檔案當封存,糾察要沒查出來,本王也不會動手!”
“王爺這是在開玩笑了!”
聽到這裏常森直接笑了,哪有這樣處理貪官的。
“不要笑,沒什麽好笑的,愛財之人之多難以計數,在場都可以不愛財,日後呢,官員多了誰敢保證,今日我放下一句話,日後稅利的權利會很大,但隻要繳稅不問財富來源,統統無事,甚至會發放不記名稅券,有了這稅券被糾察抓了,查出的財富比繳稅的少,甚至可以減罪,反之該殺的殺,該判的判,一句話納夠稅了死罪變活罪,活罪的減刑,我說的!”
朱允熥不是崇鷹,實乃是古代稅利都是大問題,過了開國後的上升期,稅利一年比一年少。
這不是法律法規可以約束了,在沒辦法保證強大執行力之前,隻能以此折中!。
“關於貪汙,本王在這多說一些!”
相對於稅利,貪汙更是禁都禁不住,既然說開了那就多說一點。
“接下來立法的過程中,貪汙的最高刑法是三十年,不會出現斬立決三個字,大明殺我這不殺!”
“貪汙款項全部納稅,有不記名稅券作證,刑法最高二十年,直接給你減十年,同時將贓款全部充公了,不再禍及家人!”
頓了頓,朱允熥說道,“但不要覺得貪汙受賄就不會死,取決官員生死的是貪汙之後做的事情。比如買凶殺了知情人,比如禍害百姓,比如賑災沒落實下去,死了很多人,再比如拿錢之後,你將一個不該升職的給升職的,他做出了天怒人怨的事情,犯下這件事還是會死。
怎麽貪而不死,立法結束之後會清楚寫在律約裏,有空讓下麵的人多看看!”
“至於冰敬,火炭,節日賀禮這些,不過分就當沒事,大家都要過日子,跟著跑來瓊洲本就苦,若是口袋裏不裝點,心裏難受啊, 但拿歸拿,交代的事情還要做,稅還是要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