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襄歎了口氣,這個史阿,怎麽說他好呢?
連句話都沒搭上,隻因敬佩別人品德,就奔波兩千裏,確實有豪俠之風,讚一句真君子,義薄雲天什麽的,一點都不過分。
可是,要帶一個三歲的娃娃遠行兩千裏,這可是古代,這麽小的孩子,活下來的幾率不高。
孩子被他單獨帶在身邊,說明親人是不同意的,他肯定是用了不光彩的手段。
現在丟了孩子,家裏的親人不知道有多麽焦急,看護孩子的仆人,也不知道被打死了幾個?
誰也沒惹他,無妄之災啊。
這人,思慮不周,想一出是一出,衝動,邏輯與常人不同。
這就是江湖氣嗎?
輕生死,重然諾,熱血豪情?
逞英雄,任意氣,不計得失?
寫在詩篇裏的美好詞匯,怎麽放到現實生活裏麵,就顯得這麽蒼白,這麽格格不入?
劉襄又歎了口氣。
“盧公在昏迷之中,念叨了一句幼子的名字,你就趕了兩千裏的路,要為他達成心願,讓他走得安心。你是不是覺得自己特別義氣,心中豪氣幹雲,特別感動?”
“郎君誇讚,某慚愧,不敢當。”史阿嘴裏說著慚愧,可神色中卻露出自得之態。
劉襄無語,我在誇你嗎?
這人絕了,他腦子有坑啊。
劉襄壓了壓心中的火氣,平靜的說道:“盧毓今年三歲,從幽州趕往洛陽,這一路,必定是疾馳顛簸的,你會照顧小孩嗎?三歲的娃娃,能挺得住嗎?你到底是要完成盧公的心願,還是要盧公白發人送黑發人呢?”
這次史阿終於聽明白了,這話不是在誇他,這人說話繞著彎,一點都不爽利。
史阿嘴硬的說道:“子為父盡孝,天經地義。”
大漢以孝治天下,這話真沒法反駁,劉襄也不反駁,他另起話頭,說道:
“盧毓身邊無人照顧,家人是不同意的吧?你拐走別人骨肉,按律當斬。打著為別人盡孝的名義,行骨肉分離之事,可不是君子所為,史郎不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