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漢末龍襄

第一百一十六章 兵臨城下

世家豪強欺壓百姓的案子最好審理,至少劉襄是這麽認為的。

甲士、弩手上門,抓捕涉案人員,敢反抗的,肯定是畏罪拒捕,全家抄沒,相關人犯按律判罰。

不敢拒捕的,到大堂受審,擄奪、強占錢財產業,強搶民女,殺傷人命,就這麽些個事。

抽絲剝繭明察暗訪?那是啥?

劉襄才不費那個心思,百姓告你欺壓他了,你說你沒有?拿出證據來,讓這些世家豪強子弟自證清白,證明不了的,按律判罰。

什麽疑罪從無的法治精神,那是個什麽玩意?

執法者要費盡心思的搜集證據,沒有證據就要無罪釋放,憑什麽?

劉襄是個軍閥,他又不是法官,讓百姓舉告,也不是為了彰顯法律的正義,他是來賺取民心的,這才是他的目的。

目的不同,自然方法不同。

至於那些能自證清白的。

這是個好人呀,來來來,本將軍看你是個人才,就征辟你做個書吏吧。

不願意?你心裏有鬼,這案子還得查,為他作證的,一起查。

這種案件最多,審理的也快。

剩下的那些,就比較繁瑣了,這家占了那家幾壟地,那家占了這家一麵牆,他偷了你家雞,你摘了他家棗,這就很頭疼了。

都是小老百姓,偏向誰都不好,派騎兵去當地查吧,打聽涉案雙方的名聲、品行,按地契重新丈量。

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證據確鑿的,該賠就賠,該罰就罰;證據模糊的,依品行,家中勢力,稍微照顧一下人品好,家勢弱的。

律法這事,說複雜,真的很複雜,現代製定的那些法律條文,估計一輩子都學不完。

說簡單吧,真的挺簡單,就一個字,公平。

秉持著一顆公正之心,絕大部分的案件都能解決。世上哪有那麽多的驚天奇案,那些所謂的冤假錯案,案子本身很簡單,複雜的是人心,是各種人情世故,是權錢交易,是官官相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