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個營地都在他的眼前清晰可見,在三裏外的邊界,他甚至看到了兩個軍士在角力,周圍人的鼓掌,激動的神情,他都看得一清二楚。
這是個好東西!
朱棣緊緊握著望遠鏡,有了這玩意兒,將來在大漠上,何愁不能發現北元的蹤跡,追擊起北元來,實在是太方便了。
但眼下,他必須把這一仗打贏,若他不能拿下大明,他將來不會有機會做任何事情,更別說馳騁疆場,將北元徹底攆出大明的北麵。
“走,本王也跟著你們一起去!”
如此一來,朱高燨就不能說不去了。
一行共二十來人朝這雄縣奔馳而去。
朱能看到後,忍不住問道,“他們去做什麽?”
譚淵臨時領軍,拍了拍朱能的肩膀,“四王子又弄出來一個新玩意兒,說是叫千裏眼,能夠看到很遠的地方,這不,王爺親自去當斥候去了。”
這對朱棣來說,算不得什麽,領軍在外,他親自刺探敵情,不是一次兩次,更何況,這一次,他有了手槍,朱高煦身上還有手榴彈,哪怕是遇到了大股敵人,對朱棣來說,也不是什麽大不了的事。
但對朱高燨來說,可就太危險了。
偵查敵情,就意味著要靠近敵人。即便有望遠鏡,他這望遠鏡也不可能讓視線無限延伸,總有個限度,也就能放大四十倍。
開什麽玩笑,捋老虎的胡須,這不是找死嗎?他要是陷入了危險,哪怕他爹拚死也要把他救出來,也得評估一下雙方的實力懸殊啊!
不錯,他們的確是有很厲害的武器,能夠實現降維打擊,但是,架不住對方人多啊。
蟻多咬死象,這話不是開玩笑的。
“爹,兒子腿短,武力值也不高,要不,還是不去拖後腿了吧?”
朱高燨還是很有自知之明的,他除了長得帥點,刨掉前世三十多年的經驗值,在這個世道裏頭,騎馬跑不過二哥,打架沒有他拚命能幹,臉皮沒有他厚,膽子還比他小,所以說,論起陪父親打仗,二哥真是不二人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