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林嘯化身為時尚達人出現在街頭的時候,森林出口,天狼氣喘籲籲出來了。
天狼拉開車門,一屁股坐了上去,喘氣道:“太久沒活動筋骨,累死老子了。”
森林狼詫異地看著他:“獵物呢?”
天狼道:“跑了!”
森林狼一個急刹車:“跑了!”
這時,森林狼與野狼的目光都集中在天狼的身上,他們都知道天狼在狙擊上的天賦。
他們三人都是兵王,不過特長的項目不一樣。
森林狼號稱荒野之王,野狼號稱格鬥之王,而天狼號稱狙擊之王。
他跟野狼都沒有把握能在叢林之中,逃過天狼的狙殺,而林嘯卻做到了,這小子還是一個新兵蛋崽。
而且,他們都清楚天狼的性格,不可能存在放水的可能。
“這小家夥是怎麽逃過天狼的狙殺?他不是還中了一槍麻醉彈嗎?”
森林狼與野狼都驚訝的看著天狼。
天狼深吸了口氣,道:“公園門口的時候,你們也看見了,他的很警惕,而且速度極快。”
“我一共開了6槍都被他躲過,他的身法很詭異,像極了獵豹,而且擁有獵豹的速度,還懂得折返跑,我預判射擊都沒有用,還給我搞了一個急停,我從來就沒有見過身體素質這麽變態的年輕人。”
“還有,他被我逼上樹後就消失了,他在樹上的速度不下於奔跑,猶如靈猴。”
“還有,他的身體素質太變態了,我懷疑麻醉彈對他的作用隻有7分鍾。”
……
“嘶!”
森林狼與野狼倒吸了一口涼氣,眼神中滿是驚訝。
何誌軍去那裏找出來的怪物,奔跑的速度比肩獵豹,樹上如靈猴,這還是個新人!
林嘯的表現,刷新了三個老兵的對他的認知。
三個老兵沉默了,不過,他們不愧是兵王,很快就調整過來。
森林狼道:“越強越好,我看到了我們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