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明末之七海為王

第一百三十一章 創新

何良燾原本就理虧,也知道自己強行要求反而引的李肇基處罰,便是再也不說話。

一陣砰砰乓乓的施舍之後,四十六杆鳥銃裏,隻有十一杆合格,沒有炸膛。李肇基原本想著,若是留存下來的多,可以把鳥銃放進商品庫裏,出售給本地百姓或者往來的商民,畢竟這批槍,就算經過改進,也無法插入刺刀,是不符合護衛隊標準的。

但卻不曾想隻有十一杆合格,李肇基大手一揮,裝進箱子裏,送給了阿塔。

“這是白送給你的,算是表達一下我的歉意。”李肇基對阿塔說道。

阿塔不解:“你做了什麽對不起我的事了嗎?”

李肇基說:“我告訴你,商社可以大規模生產火槍了,可事實並非如此。這批火槍我會讓槍匠改良一下,並且把配件補足,再給你送去。”

“可是你的人無法生產出合格的火槍,這會讓你也缺乏武器。”阿塔還挺為李肇基考慮的。

李肇基擼起袖子,一副大幹一場的模樣,說道:“我會親自解決這個問題,現在由我代理這個車間的掌櫃。”

李肇基可不是一個隻說不做的人,他命唐沐在車間裏給他安了一張床,搭了蚊帳,一副解決不了就不走的模樣。

但是李肇基也沒有匆匆行動,而是與邱飆、呂一壽詳細討論了造槍的細節。

雖然他很清楚,先對熟鐵進行鍛造,然後進行鑽孔,製造出來的火槍最為合用,不僅質量最輕,而且質量上乘,不容易炸膛。但這是商社目前的條件所不能達成的辦法。

首先商社裏的工匠沒有人掌握這種手藝,其次是缺乏必要的材料,比如鏜孔用的墮子鋼商社就缺乏庫存,更重要的是,鑽槍管所需要的時間很長,墮子鋼的製造的鑽頭總是需要不斷的冷卻,鑽一根一米長的槍管,至少需要二十五天。

因此,李肇基隻能依靠現有的工藝和工匠,製定出製造火槍,尤其是槍管的新工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