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肇基點點頭,心思立刻轉動起來,這一次大巫師來,並未告知是否同意把淡水城賣給自己,顯然,沒有明確的態度,說明這件事還是可以商議的。
土著雖然文明程度低,但也肯定清楚漫天要價落地還錢的道理,而這次招待大巫師一行,其除了必要的問候和禮儀來往,唯一的話題就是火器,李肇基大膽的猜測,大巫師同意把淡水城出讓給自己,但是需要火器。
在想清楚這一點後,李肇基立刻說道:“是的,那位酋長是一位很慷慨,很友好的人。隻不過阿塔你弄錯了一件事,那把火繩槍不是買賣,而是交換,隻是恰好交換的是金沙罷了。
實際上,商社裏的火繩槍也很稀缺,這是一種罕見而且昂貴的武器,那一把火繩槍就像那天我給你們的斧頭一樣,是一種禮物,是友誼的產物。”
李肇基說來說去,就隻有一點,那就是火繩槍在內的火器商社不賣。
當然,李肇基並非不賣,而是想要賣出高價去,而且要得到的可不僅是金錢,而是金錢買不到的東西,實際東方商社並不缺乏火器。
原因很簡單,商社的火器大部分來自於威廉船隊的三艘船,少數是從澳門采購的。尤其是英吉利船上,火器並不少,甚至於威廉船隊此次來,出售的商品裏還有七十杆嶄新的歐洲蘇爾火繩槍。
商社裏的人幾乎可以做到人手一支,隻不過配備上不能如此。
這是因為,火繩槍與燧發槍並不一樣,燧發槍的射速是火繩槍的三倍以上,良好的訓練加上嫻熟的配合,以及合理的刺刀,可以讓一支軍隊成為純火器部隊。
但是火繩槍不行,李肇基重新編列兩百人護衛隊裏,就隻有一半的人擁有火繩槍,其餘則是披甲長矛兵。
在淡水城的倉庫裏,還有一百多把火繩槍在那裏躺著作為備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