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兄,你去龍城府報官,沈大人,信得過!”
孟青雲慎重道,“就說我們一起吃酒,發現一件奇怪的事情,有一條狗長著人臉,好奇心作怪,便跟著來了。誰知碰到的卻是武裝到牙齒的人販子,我們亮明身份,他們卻說殺的就是當官的,我們被迫自衛,反擊致死數十賊人······”
稍頓後孟青雲又叮囑道,“這十三個軍士······你就說孟某膽子小,讓你叫來壯膽的!”
孟翰林義薄雲天啊!
這是把所有事都往自己身上攬。
如果有功,自然大夥都有好處。
但凡有過,需要他一個人擔。
雖然《大宇律》中有百姓見義勇為,失手打死人無罪的規定,但現在見義勇為的是朝廷命官和禁軍,而且沒有得到任何命令,私自出兵,還殺死十幾人······這要是被別有用心的人利用,深究起來也有罪。
私自動用十三個禁軍······這事,有點難辦。
不過,按孟青雲說的辦,就能輕描淡寫揭過去了。
這話是統一口徑,也就是串供。
所有人都心知肚明。
等會兒龍城府來人,隻能這樣說。
這罪名孟青雲能擔得起,皇帝不可能懲處他。
但如果是他們······這就不好說了,皇帝為了平息爭紛,棄幾個不起眼的卒子,還是很有可能的。
“孟翰林仗義!”
胡迪深深一躬。
“多謝孟翰林!”
其餘人也深深一躬。
胡迪出去後,楊安逸驚恐道:“你們······是官府的人?”
孟青雲最討厭這種狗東西。
有功名卻甘願墮落,與人販子同流合汙,做出慘無人道的事。
這樣的畜生,殺死都不為過。
但現在還不是他的死期。
焦泰以及其黨羽的所有事他都知道,還要在他身上挖出所有人販子,盡可能救出更多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