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黎早早的起床,拿著陰幹的小墨塊,很是滿意的在紙上畫了畫,效果還不錯。
他揣進懷中,正打算出門時,楊柳巷口迎來一大群的人,為首的是笑容滿麵的劉大有。
今日他春風得意,連走路都輕快了幾分。
等看到正欲出門的沈黎時,他大手一揮,身後一大群壯漢將整個巷子圍的水泄不通。
左鄰右舍見狀,紛紛緊張起來,連忙緊閉大門,生怕惹到這幫地痞無賴。
“喲,這不是沈老板嗎?這是要幹啥呢?”
沈黎一臉警惕的看著他們,皺著眉頭:“劉大有,光天化日之下,你還敢打人不成?”
“不打人,我們可是大大的良民。”
劉大有哈哈一笑,從懷中拿出欠條:“我們,是來要賬的。”
“一百兩已經還給你了,你還要怎樣?”
他細細翻看自己腦海中的記憶,貌似這具身體借過天元賭坊的錢,都還上了。
而且以天元賭坊的行事風格,若是還不上錢,怕是林晴早就被他們強行賣掉抵債了。
所以,他可以確定,他沒有欠天元賭坊的錢。
“呐,你看看,這是不是你的手印?”
在劉大有手中飛揚的借條,上麵的字體若隱若現,沈黎想湊近一點觀看,卻被劉大有打斷:“隻可遠觀,萬一你搶了撕碎了怎麽辦?”
說著,在沈黎疑惑的目光中,他嘿嘿奸笑兩聲,念道:“沈黎於康曆十二年五月十日借天元賭坊二兩銀子。”
沈黎對二兩銀子並不在意,他摸進懷中,拿出十兩銀子:“給你,自此以後,你我井水不犯河水。”
“不不不,你繼續聽,每隔十日,若是還不上,連本帶息翻一倍。”
劉大有笑道:“如何?去年五月十日,到今天的五月初六,你已經欠我……呃……”
他也算不出來具體是多少銀子。
三百七十天,期間要翻三十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