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瑞提起筆來開始寫字,是毛筆字,不太好駕馭。
借著大周朝的紙張質量嚴重不過關,劉瑞用力過猛,又脆又薄的紙上當時就出了個大窟窿,黑色的墨跡浸濕了一團。
其實劉瑞是會寫毛筆字的,而且還狠下過一番功夫,他的瘦金體瀟灑飄逸,已經達到收放自如的程度,之所以寫不好是因為紙和筆都不習慣。
“你……”
可鄭清瀾不知道啊,心想,妹夫讀書差勁就算了,怎麽連字都寫不好呢?
但她到底是知書達理的大家閨秀,為了怕劉瑞難堪就說道:“妹夫你想必是過於勞累了,還是由你口述,我來寫吧。”
“好啊……”
劉瑞沒有解釋什麽,將筆遞給鄭清瀾,對方下意識的接過,雙方的手指有那麽一瞬間的觸碰。
呀!
鄭清瀾當時就懵了,她是未出閣的大家閨秀,眼前的男子又是妹妹的夫婿,兩人之間怎麽就有了肌膚之親呢?
這讓她心裏亂糟糟的!
不過她緊跟著想到,反正自己不可能活得長久,更不可能嫁人,而且剛剛又是無意之舉,那也就沒那麽嚴重了吧。
想是這樣想,可有些事情並不是自己騙自己就能揭過去的,所以劉瑞注定在她心中留下了濃墨重彩的一筆。
劉瑞倒是沒太在意,朗聲說出元宵的製作方法:“元宵是用糯米粉做的,可以用手包,也可以用特殊的工具滾出來……”
劉瑞的口才還行,語言的組織能力也不錯,反正他是把事情給說清楚了,鄭清瀾記了兩大張紙,鄭清筱也在一旁觀瞧。
須臾之後,鄭清瀾將兩張紙放在書桌上晾幹,她本人重新坐回原來的位置上。
她的身體是真的很差,僅僅是寫了些字就氣喘籲籲,高聳的胸口起伏不定。
劉瑞盯著對方看了一會兒,思考著對方到底是什麽病,直到鄭清瀾狠狠地瞪過來,他才知道自己失態了,趕忙掩飾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