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南明靖江王

第七十五章 仁政

大清是八旗的大清,想當皇帝,就得籠絡八旗人心。

和碩睿親王多爾袞是個大好人,為了當皇帝,不對,為了滿漢一家,他決定實施“仁政”。

多爾袞的“仁政”,獲得了八旗將士的一致好評。大家都說:爹親,娘親,不如攝政王親啊!

“仁政”一共六條:圈地、投充、逃人、占房、剃發、易服。

其一、“圈地法”。

這條最好,八旗子弟最喜歡!

進了北京城後,旗人不容易啊!拖家帶口的,總得吃飯不是?

於是攝政王他老人家下令了:圈地令,一共下了三次。

名義上說是把近京各州縣“無主荒田”,分給東來諸王、勳臣、兵丁人等,實際上卻是不分有主無主,大量侵占畿輔地區漢族居民的田產。

八旗子弟們在規定的時間內,騎著馬跑,能跑多遠的距離,就得到多大的土地。所以民間又稱“跑馬圈地”。

一開始主要在畿輔地區,慢慢地擴大到北方各省。

圈地令,威力太大!所過之處,漢民們家破人亡!

大好人、攝政王多爾袞,看不下去了,他說,搶了人家的地,應該給人家補償:“令戶部傳諭各州縣有司,凡民間田產有為滿洲圈占,兌換他處者,俱視其田產美惡,速行補給,務令均平”。

當然,這也僅僅是口頭說說。誰都知道,攝政王和他的兩白旗,圈得最多,也沒見攝政王掏過一個銅板。

其二、“投充法”。

“投充”的意思是,投充旗下為奴。

八旗大爺們有了土地,總得有人替他們耕種呀;漢人沒了地,也得吃飯呀。

攝政王大才,把雙方都想到了。以“為貧民衣食開生路”為名,聽任漢民投入旗下,以奴仆身分耕種田地。

在大清國,能給滿人當奴才可是無尚的榮耀!

攝政王對漢人真的恩比天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