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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章 蔬菜盲盒

囤積居奇一直都是古代朝廷最痛恨的事情,不論是糧食,煤炭,鹽,隻要任何可以賺錢的東西,這些商人都不會放過,漢宣帝時,大司農中丞耿壽昌奏請在邊郡設立常平倉,“穀賤時增其賈而糴,以利農,穀貴時減賈而糶”,取得顯著成效。

後來,建立常平倉成為國家製度,通過糧食的“糴入糶出”,對整個社會經濟進行有效的宏觀調控。

但就像私營企業總是比國營的有活力一樣,給自己掙錢總比為國家服務,積極性來得要高。

所以即便是對於糧食等戰略物資實施了官營,那些想掙錢的商人們還是有辦法利用囤積居奇來掙錢的。

宋仁宗天聖三年(1025)十月,權三司使公事範雍說:“天下和糴和買夏秋糧草,雖逐處開場,多被經販行人小估價例,外麵添錢收買。候過時,乘官中急市,即添價卻將糴買者中賣。”

什麽意思呢?說宋朝官府向民間收買物品時,實行“時估”製度,每旬由官府召集當地行會商人共同評議決定收購價格。收購糧草,也是如此。

但“經販行人小估價例”,也就是這些商人們商議糧食價格的時候,卻不是為官府著想,節省收購資金,而是設計多賺官錢。官府市場定價低,絕大多數販運者當然不會賣給他們。

而另一部分資本雄厚的糧商卻在外麵加價截留,收購囤積。等到官府糴場完不成收購任務,無法向上級交差時,必然會加價收購。奸商趁機將囤積之糧拋出,坐取暴利。

糧商這種奸詐手段,也用於官府收購常平倉米。

元祐元年,司馬光在奏劄中揭露得更加清楚:“又有官吏不察知在市斛鬥實價,隻信憑行人與蓄積之家通同作弊。當收成之初,農夫要錢急糶之時,故意小估價例,令官中收糴不得,盡入蓄積之家。

直至過時,蓄積之家倉廩盈滿,方始頓添價例,中糴入官。是以農夫糶穀止得賤價,官中糴穀常用貴價,厚利皆歸蓄積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