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時候都將逼上梁山,崇禎三年的陝西,那已經不是逼上梁山能夠形容的了。
造反是死,不造反也是死,為什麽不吃頓飽飯再死呢?
吃不上飯,餓死,還算比較不錯的結局了,有些地方,餓急眼的人直接瞄上了路邊丟棄的孩子,用孩子的骨頭當做柴火,吃其肉。
至於柴火,那已經基本上是吃幹淨,沒得用了,至於生病的,窮苦人家,基本上就是個死,有些州縣,直接城外挖很多大坑。
人死,則入坑,滿員,即刻填埋,先秦白起坑殺趙國四十萬軍隊,那是戰爭,身為軍人應該有戰敗的覺悟。
可崇禎三年這時候的大坑,埋下的人數相比於白起坑殺四十萬趙國軍隊,不遑多讓。
病死,餓死,累死,被殺,似無間地獄,易子而食,相比之下,已經算是很“人性化”的結局了,甚至於有些地方。
人。肉亦是明碼標價。
像是張獻忠,李自成之流起義造反,那是很合理的事情,至少剛開始是這個樣子,為了能夠活下去,而起義。
“兄弟,可還算順利?”張獻忠攬著劉金,絲毫不顧兩人身上的血汙。
“沒事,大哥,有銀子就好使,這幫官軍不好使,沒有能打的,況且吃了瀉藥,都已經廢了”劉金嘿嘿一笑,這種事情很難嗎?
不是手到擒來嗎?
張獻忠並沒有糾結這些,時間緊迫,必須在其他地方官軍沒反應過來前撤離,要不然就危險了。
“大哥,有什麽事情回去再敘,現在還是抓緊收拾殘局吧”劉金有些著急得說道。
“兄弟說的沒錯,還是抓緊收拾好這裏,把糧食,兵器鎧甲,財物都運回去”張獻忠大喊一聲,招呼手下小兵開始行動。
一時間整個小縣城有些悸動,手下起義軍,推著一輛輛的小車,開始運糧食,財物和衣料,兵器鎧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