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一個女文青!問題是,你這樣寫信,讓韓某怎麽給你回?”心中的那點兒得意,迅速變成了為難,放下“情書”,韓青哭笑不得地搖頭。
上輩子做韓大“律師”之時,他過得也算瀟灑。肚子裏的土味兒洋味兒情話,裝了無數。
卻沒有一句,可以用來回對方這組《九張機》。
而讓他自己寫一組情詞來與這組《九張機》相和,怎麽可能?
且不說他這個太學上舍生,乃是西貝貨。根本沒繼承身體前主人的那些吟詩填詞的本事。
即便是全盤繼承了下來,一個中二少年寫出來的詩詞,又怎麽可能及得上當晚那闕《臨江仙》分毫?
被有心人拿去一比較,不是立刻驗證了那闕《臨江仙》是抄來的麽?
自己毀自己人設的事情,韓青是堅決不幹的。
更何況,他跟紫菱之間的感情,如果真的有那麽一點點的話,也沒濃到值得他不惜自毀人設的地步。
當晚他和紫菱雙方,不過是在同一個地方,相互配合著唱了首歌,飲了幾杯酒,而已。
以他在二十一世紀泡會所的經驗,哪怕當晚,有人借著酒勁兒,說過一些曖昧或者挑逗的話,也全都是逢場作戲。
酒醒後,雙方就理應忘得一幹二淨。
更更何況,以目前的進度,他本人想要完全適應大宋的生存環境,至少還得一年半甚至兩年的時間。
而他目前的攢錢速度,雖然已經遠遠地超過了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同代人。想要給紫菱這個級別的歌姬贖身,卻至少還需要三年。
在二十一世紀,三年時間,已經夠離婚結婚再離再結五六次了。
韓青上輩子做離婚谘詢師之時,可是看盡了海誓山盟的情侶,最後如何變成你死我活的仇敵!
所以,他根本不相信,男女之間的感情,能在一晚上就迸發,並且迸發之後,保鮮期能超過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