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七月流火,可今年廬江的夏天卻不怎麽熱,碰上了久違的涼夏!
但即使不如往年燥熱,在廬江太守府的水榭庭院一角,下人們依舊是將廂房的木牆、門板等拆下,改造成涼廳供主人納涼。
太守一家臥於榻上,一邊欣賞皎潔的明月和庭院內的景色,一邊照看出生月餘的嬰孩。
劉基懷裏抱著一對嬰孩,心思複雜。
出去打半年仗,回來都該抱小孩了,還是兒女雙全!
關鍵咱才十四啊!
但不要奇怪,早婚早育幾乎是所有封建王朝都提倡的觀念,尤其是奉行“耕戰”的秦漢!
《雲夢睡虎地秦簡》中記載,秦國女子身高六尺就可出嫁,這甚至都不是按年齡來算的……
漢承秦製,兩漢時期,上至皇帝下至黎庶,皆喜愛蘿莉!
前漢惠帝規定: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
意思就是:女子到了十五歲還未出嫁,罰繳五倍人頭稅!
前漢昭帝劉弗陵十二歲就和年僅八歲的上官皇後成親,這其中雖有政治因素,但上行下效,百姓們的觀念也肯定會受到影響。
而早婚早育觀念直到後漢也沒有改變,
《東觀漢記》記載,令班超出使西域的漢明帝,其妻馬氏,年十三,以選入太子宮,接侍同列而承至尊。
就連大家耳熟能詳的樂府詩——《十五從軍征》,也從側麵反應民間早婚早育的情況。
男子十五歲出征,若不在此之前誕下子嗣,萬一戰死沙場一家人豈不是絕後?
劉基十三歲成親,十四歲生子,這在漢代人眼裏隻能說是平凡之至嘛!哪家不是這樣?
喬氏姐妹依偎在劉基身旁,逗弄兒女。
“夫君,你想好要給孩兒們取什麽名字了嗎?”大喬一邊用手指輕觸男嬰的臉,一邊嗔怪道。
劉基嗬嗬一笑:“嗬嗬,此事不急,等父親和母親知道了再做決定也不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