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兩家雖然有好酒——拋出同福食肆的酒水之外,相對而言的好酒,但這種酒水的價格並不貴。
最貴的,一鬥不過一貫。
哪怕隻是小鬥,但合轍一兩的價格,也不過二十文左右。
翻了將近五倍價錢的酒水拿出來,難免會讓人心裏不平衡——尤其是這些還願意在自家食肆吃食的老主顧。
所以入了宴席,讓他們嚐到了這種酒水的滋味,方才能名正言順地拿出去售賣。
就如同他們預估的那樣。
清明過後,在清明那天辦了宴席的一位縣伯走了進來,擺了擺手,點了幾個常吃的菜,而後敲了敲桌子,開口問道:“掌櫃,前些日子,那宴席上的酒水還有否?也給我備一些。”
“真沒想到,你這竟然能釀出如此滋味的酒水。”
明月樓掌櫃微微一笑:“自然是有的,不過這價錢要稍微貴上一些。”
“要一百文錢一兩。”
縣伯向後仰了仰腦袋,皺起眉頭:“你這酒價錢可不便宜啊。”
明月樓掌櫃連聲解釋起來:“您倒是誤會我了。”
“這酒不是咱自家釀的,是從同福食肆那買來的,我也不敢黑心掙您的錢,我是什麽樣的人,您還不清楚?”
“左右不過是賺一些辛苦錢而已。”
“要是咱自家釀的,早就讓您喝個痛快了。”
同福食肆?
又聽到了這個名字。
縣伯微微皺起眉頭:“我不是聽說你和那同福食肆有些間隙,怎麽還從他那買起酒水來了?”
明月樓掌櫃苦笑一聲,搖了搖頭:“切磋、那不過是切磋。”
“我那侄兒都去同福食肆務工了,兩家關係融洽得很。”
縣伯點點頭,沒再說話,熟稔地上了二樓雅間。
酒水飯菜很快上來。
吃了幾口,縣伯看了看自己手裏的酒水——同福食肆是一家食肆,做這種飯菜生意的,向來都沒有把自己招牌賣給別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