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李淩在縣衙可是風頭正盛,又深得縣令重用,實權都要蓋過兩位佐貳官了。現在他居然在縣衙前被人刺傷,頓時就引起不小的風波,短短半個時辰裏,各房典吏,各班班頭,還有封王兩個佐貳官都走馬燈般先後跑來探問,小小的簽押房都有種應接不暇的意思了。
好在他的傷倒是不重,隻右手前臂中了一刀,由被快速請來的大夫進行一番止血包紮後便已無恙。隻是精神頭卻已不足,臉色煞白,不見血色,叫同樣前來問候的魏梁和曹進見了也不覺吃了一驚:“李淩,你的傷沒大礙吧?”
“大人怎麽來了……”李淩趕緊起身相迎,卻被對方擺手製止:“別起來,坐著就好。你可需要回去歇息兩日?”
李淩感激地搖頭:“卑職無礙,隻是點皮肉之傷,流了點血而已。”官場上的規矩,上司一般是不會紆尊親自跑到下屬公房來的,對方這麽做足以顯示出他對自己的重視和關心了。
“那就好,不過你還是回家歇息幾天,養好了身子再說。下個月就是縣試,你傷的又是右手,可別影響了科舉大事。”
魏縣令這話倒是在理,李淩想了下後點頭應道:“大人說的是,卑職遵命。”經過前段日子對莊弘的不斷審問定罪,再加上李淩在旁的協助定規矩,如今魏縣令已徹底掌握大權,他確實沒必要再如之前般需要天天在此盯著了。
隨即,他又想起最關鍵的一點:“大人,那凶徒到底是什麽人,為何竟會當眾想要殺我?”李淩對那家夥真是半點印象都沒有,真想不通他為何會如此不計一切地刺殺自己。
“林烈仔細盤問過他,他隻說自己叫章奮,然後又說與你有大仇,其他一切暫時還不肯如實交代。不過你不要著急,人既被拿下,就不信撬不開他的嘴。”魏梁臉色陰沉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