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大宋登仕郎

第八十四章 兩稅法

大宋開封府,監國趙德昭正在文德殿和幾位重臣商議,趙德昭道:“近日裏江南西路和江南東路轉運使上了折子,說道因為去年戰事,所以江南土地大量荒蕪,農田賦稅征收困難。

雖然父皇體恤下情,免了去年和今年上半年的夏稅,但是如今已經是十月下旬,今年兩路的秋稅都還沒征收完成。

江南西路轉運使胡平和江南東路轉運使夏正文都是循吏,眾位愛卿計將安出?”

同平章事趙普道:“胡平和夏正文確實是循吏,但是江南賦稅征收一事,既有經濟上的影響,又有政治影響,監國不可不慎。”

趙德昭道:“經濟影響孤大概知道,如何還有政治影響。”

趙普道“兩稅之法,開始於唐代德宗年間,當時宰相楊炎推行。

唐初沿用北魏均田舊製,將隋末戰亂中無主土地交由國家掌握,然後按照一地流民數量,將國家土地分配給流民使用,一則可以穩定流民,平息民憤;二則可以將土地分配出去,國家可以征收賦稅,增強國力。”

趙德昭聽到趙普在講前朝舊事,認真傾聽,並不說話。

趙普繼續道:“均田製之下,十分之二稱之為永業田,授田農戶在死後,可以傳於子孫;十分之八是口分田,受田農民死後時交還國家。

北魏孝文帝設置之初,就有用口分田防止土地兼並的用意在裏麵,但是就算均田製規定口分永業如此嚴格,地主土豪依然想方設法吞並農民土地,以至於玄宗李隆基朝無地可分,均田製名存實亡。

所以德宗年間才改為兩稅法。征收稅種主要是兩種,地稅和戶稅,其中戶稅的上升,使得商稅進一步提高,同時也規定一年就在夏秋兩季收稅,所以稱之為兩稅法。

安史亂後的唐朝,在兩稅法的支撐下,一直持續到了朱溫朱全忠反唐,唐朝才最後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