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曆四年進入末尾,即將開始新的慶曆五年,也就是1045年。
隨著宋夏和議,也被稱為慶曆和議,最終簽訂,西北消停了下來,趙禎最初變法的動力不再存在,慶曆新政也已然走到末尾。
條約的內容:西夏元昊向北宋稱臣,但北宋每年給西夏歲幣絹15萬匹、7萬兩銀和3萬斤茶葉。
但是以元昊的性子,又怎麽可能會被一紙協議給約束住。北宋使者去西夏,連元昊的臉都看不見,元昊若是在興慶府接見宋使,少不得行臣子之禮。這是元昊所不能容忍的。
想當年他爹李德明還要在宋使來的時候將皇帝的服飾器物收起來,騙騙宋人,元昊連這一個過程都不願意去做,心意如何,已經不必多言。
這個條約,能夠約束住的,不過是北宋上下的一幹君臣而已。北宋付出歲幣成為“君”,保一方“國泰民安”。最終不過是感動了自己。
條約簽訂之後,西夏國中若是災荒,元昊該搶不還是照樣搶,所以,真的維係住和平了嗎?每個人心中都有一杆秤,隻不過砝碼不同罷了。
多少人心中想的,是我死之後,那管他洪水滔滔。是呀!人不為己,天誅地滅。
利己是動物的本能,可是,人,什麽時候變得完全和動物一樣了。
祖宗之法不可擅變,變則生亂,清靜無為,與民生息的觀點,也不知道從哪裏冒了出來,一點點侵蝕人們的信念,成為了朝野的主流思想。
人們逐漸遺忘了宋夏戰爭的失敗,或者說,官方有意在下降西夏的熱度,就像曾經做過的那樣。
群眾的力量在他們眼中就是個夜壺,有用的時候借來用,沒有用的時候一腳踢開。
慶曆新政,就好像天空之中一閃而過的流星,來得迅速,消失地也突然,若是不細看,甚至連這道流星最後一絲尾焰都看不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