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梟的目光,落在兩個守夜的士兵身上,思索著除去這兩人的辦法。想進入張饒的營帳,首先就得過了守衛這一關,才能斬殺張饒。
典韋壓低了聲音,道:“主公,卑職擅使小戟。我們距離張饒的營帳,已經不到二十步。這個距離,卑職以小戟投擲,足以擊殺兩人。”
劉梟問道:“我相信你的能力,但你能保證射殺兩人,不發出任何聲音嗎?”
“難!”
典韋搖頭。
他的小戟能一擊致命,但小戟射中黃巾兵的心髒後,也需要一點時間才能致命。恰是這一瞬的時間,守衛就可以出聲,驚醒營帳中的張饒。
這是萬萬不行的。
劉梟摸了摸衣服中的一袋錢,臉上有了笑容,道:“我們不躲避,也不暗殺,光明正大的過去。然後,再殺死守衛。”
典韋瞪大眼,很驚訝。
身旁的三個士兵也登時愣住。
幾個人眨了眨眼,都覺得劉梟的提議無比大膽,更不可行。劉梟的想法,簡直超出天際。他們還是頭一次聽說,到敵人的軍營中,不躲藏起來,反而光明正大的走過去殺敵,這不是找死嗎?
劉梟卻相當鎮定。
他之所以提出這個說法,是經過深思熟慮的,不是腦子一頭熱。
第一,張饒麾下的黃巾賊,都是剛招募的。軍中的情況,仍然是將不識將,兵不識兵,上下情況完全是亂糟糟一團。他主動過去,張饒的守衛不清楚情況,也不會擅自動手。
第二,張饒的軍營,晚上沒有口令。在不對口令的情況下,他直接過去,對方也難以詢問。
第三,他還會以錢開道。
有這三個原因,他篤定走過去,對方不會探查的。尤其是黃巾賊很窮,一個個見錢眼開。劉梟以錢財開路,足以讓守衛放鬆警惕。
劉梟不由分說,就下令道:“典韋,等會兒靠近了守衛,你往另一名守衛身邊靠。你得注意我的動作,在我動手的瞬間,你立即動手,不能讓守衛發出任何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