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欽差,可是皇上專門派往各地巡視災情的。
大周律法規定,若是民間發生了天災,導致百姓生活困苦的,各級官員都應當負起責任。
這條律法是大周的祖皇帝定下的。
他腦子清醒,知道大周的根本,就是這些百姓,大周皇室日常用度,大周軍務開支,大周各級官員的俸祿,歸根結底都是百姓創造的。
百姓若是沒了,大周也就沒了。
所以他以此律法來約束皇室,官員,叫他們以人為本,把百姓的生活放在高位。
尤其是天災降臨,百姓們應付不了的時候,就要發揮他們這些官員的能力,拯救百姓於水火之中。
可觀念也好,規矩也罷,訂立者的出發點再好,底下的人不執行也是白搭。
大周開國兩百年,水災旱災蟲災也都經曆過幾次,每一次都會曝出許多地方官員不顧百姓死活。
當百姓遭災成為流民,求到麵前哀求生路的時候,他們不光不幫忙,甚至還會落井下石,坑害流民的錢財,剝削流民的勞力,讓流民本就困苦的日子更加苦不堪言。
當朝皇帝派下這欽差來,賑災隻是其次,畢竟欽差大臣也沒法領著糧隊
各處巡視。
其去往各方的主要目的,還是為了查一下各地的官員,有沒有懶政不作為的,有沒有欺壓百姓的。
一經發現官員違反了律法,按照情節來看,輕者判罪,重者可就地格殺,先斬後奏。
知府心裏門兒清,在得到欽差下來巡視消息的時候,就意識到了問題所在,早有準備。
“回稟欽差大人,登州府並非沒有流民,隻是在本官的調度下流民們都得到了妥善的安置罷了……”
“安置在何處?帶本官前去瞧瞧。”
欽差大人一臉的不信任。
“巧了,就在前麵!”
知府帶著欽差往前走了一段,到了一個巷口拐了個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