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作為大唐國都,車水馬龍,人流湧動。
文人吟花燈,武人吟紅倌。
毫不誇張的來說,自旭日東升之時,隨著這座城市蘇醒,世間榮華盡在於此。
皮靴踩在積水中,一名身穿棕色軍鎧的大漢從巷外走來。
作為當今聖上眼前的大紅人,程咬金自入住長安,便愛上了這裏的美食。
比起在戰場食不果腹的日子,這裏玉盤珍饈,佳肴美味,好不自在!
此次為了趕往鬧市的酒樓,他還特意抄了近路。
隻是沒想到突然一陣肉香飄來,讓他停住了腳步。
“咦,什麽時候這裏開了一家小店?”
程咬金嗅了嗅鼻子,這股包裹著煙火氣的肉香,頓時讓他口齒生津。
他順著味道看去,如此破敗的店麵,不光開在人煙罕至的巷弄。
匾額上“香格裏拉”四個大字更是讓人望而止步。
“香格裏拉?哈哈,想來掌櫃的也是跟老陳俺一樣的文盲,今日我倒要看看,你這小店究竟有個什麽!”
說著程咬金便推開了店門。
原本他隻以為礙於門麵,多少會冷清些。
探頭乍一看,沒想到竟然一個客人都沒有,門庭蕭條的宛若黑店。
“掌……!”
程咬金剛看向櫃台就愣住了。
隻見一名頗為俊秀的年輕人正站在那裏,自個正吃的不亦樂乎。
這張小白臉放在宮中,絕對是一等一的俊俏。
隻可惜,此時這位少爺絲毫不顧及文弱書生的形象,抱著一隻烤雞就是一頓亂啃。
這一手油,一手肉的,給程咬金都看呆了,餓死鬼托生也不過如此!
隻是程咬金哪裏知道白鳳是真餓了。
想他穿越而來,不知是體虛還是怎麽,飯量大的驚人。
古人一天兩頓,白鳳卻是早點夜宵四頓不少。
先前白康寧隻願意給兒子這麽多錢創業,在選了個鳥不拉屎的地方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