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昭周

第三十一章 不可欺心

分家是一件很麻煩的事情。

一般來說,都是一家之中的幾個兒子各自成婚之後,由家長給每人分撥一些財產,經過族中老人見證,才算正式分家。

比如說當年林昭的祖父林思遠與如今林家的家主林思正就是兄弟兩個,林思正是大房,得到了林家大部分的產業,而林昭的祖父則是庶生子,隻在東湖鎮分到了二十畝田地,另外接過了幫主家看地的差事。

如今林昭才十三歲,一沒有成年,二沒有成婚,再加上他的父親林清源又不在越州,因此想要分家就十分麻煩。

另外一點比較不好處理的是,按照正常情況來說,就算林昭與東湖鎮林家分了家,自己單成一家了,但是林二娘卻是與這個家分不開的,就算林昭分了出去,她始終都是林清源的妾室。

林簡雖然在越州林氏之中地位超然,但是他畢竟不是族長,這麽些年又怎麽過問宗族之中的事情,因此林昭這件麻煩事,他一時半會還真沒有辦法處理。

林昭也知道自己的事情十分難辦,聽到了林簡的話之後,他微微低頭道:“這件事不急,慢慢來就行,明日我就把活字的冊子送到七叔這裏來,不過這件事一日沒有辦成,我就不能要七叔你的宅子,李公子給的錢,我也隻能拿一半,另一半就當寄存在七叔這裏。”

林簡笑著問道:“為何要拿一半?”

林昭麵色平靜,開口道:“這樁買賣本來是我與謝老板談好了的,這東西能這麽快弄出個樣子,謝老板功不可沒,這東西被七叔拿去公諸天下之後,雖然我與他的那個作坊仍舊可以做,但是後續的收入肯定會受一些影響,侄兒不能平白坑害人家,因此這一次所得,需要分給他一半。”

林簡嗬嗬一笑:“你不與他說,他就不會知道這件事了。”

林三郎麵色平靜,輕聲道:“欺人容易,欺心不易,總不能為了一時的錢財,去做眛心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