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文宇查了一番資料後,並不打算搞什麽前裝燧發槍,因為前裝的是不是線膛槍,都有一個很大的問題;
對於火槍部隊,火槍的射速尤為重要,而且火槍部隊的發展也是圍繞著提高射速來的,但是前裝燧發槍的射速實在是太慢了;
每分鍾最快也就三發,平均速度兩分鍾三發?這種射速就算用三段擊戰術,也沒法真正發揮出火槍兵的優勢;
文宇打算著手研究的是後裝線膛槍,當然還是燧發槍,並不是擊發槍;雷汞和銅殼子彈在明末世界製造並不現實;
造個一支兩支也沒問題,但想大規模生產裝備部隊,那是不可能的,不是說貴,而是生產速度花再多錢也搞不來;
相反有一款曆史上因為造價昂貴而被淘汰的後裝燧發槍引起了文宇的注意,那是英國人在1776年發明的佛格森後裝線膛槍;
這款後來複槍其實並沒有真正流行起來,主要是因為當時那個年代這把槍的造價足以製造五把前裝槍;
當已經具備工業生產能力,生產成本能下降的時候,已經有了更為先進的霍爾後裝槍,但也不能否認這把槍的優秀;
除了造價昂貴,但這把槍最大的優點就是容易製造,而且點火率很高,密封性也不錯,射速可以達到每分鍾七到八發,射程有一百八到兩百米;
後裝的設計原理也很簡單,弗格森後膛槍在彈膛尾部,設置了一個垂直於槍管尾部的大螺栓,螺栓的旋轉把手在扳機的下方;
順時針轉一圈,就是把大螺栓擰下去,露出槍管尾部,然後裝入彈丸,倒入火藥,再逆時針旋轉把手;
亂栓上擰就形成了相對密閉地彈膛室,而且擰出的部分火藥往槍身右邊的引火池抹過去,剛好是引火藥;
減少了再次倒引火藥的時間,後麵就是燧發槍的正常配置,蓋住引火池,拉開燧發機,瞄準射擊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