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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章 種子

所以李琛便選出這兩件兵器,作為禮物送給趙雲,雖然比不上送給沈或、孟恬和陳碩的那三柄樣子貨的寶劍華麗,但是其堅韌程度卻有過之而無不及,性能上完全超出那三柄寶劍,第一眼望去,不會把人唬的一愣一愣的,以為這是價值連城的寶兵,但是其實用性卻遠超過那些華而不實的樣子貨。

特別是槍頭,上麵兩翼還開又血槽,脊部有加強筋,非常適合刺殺之用,一旦刺入人體,因為有加強筋和血槽,也不易被敵人的肌肉夾住,一時間拔不出來貽誤戰機,更不會輕易出現槍尖彎曲或者折斷,很是犀利異常,最適合趙雲這樣的用槍高手。

李琛可以斷定,趙雲收到這兩件兵器的時候,一定會愛不釋手,這次斷不會不肯收下了。

至於幾本用他們自家所產的紙張謄抄的書籍,那也算是比較貴重的禮物了,因為這時代紙還很貴,有沒有印刷技術出現,所以平時讀書,多還是看的竹簡,死沉死沉不易攜帶不說,而且還很難搞到,隻能憑著關係去借,借來之後謄抄下來。

所以紙質的書籍,這個時代絕對是屬於非常貴重的禮品,更何況李琛家的紙張還之地潔白柔韌,相當不錯,謄抄之人還是請的家中字體最好的門客所謄抄的,故此也算是相當貴重的禮品。

除此之外,還有一些李家所產的五年陳釀春露白、醬汁、火燭紙張等物,林林總總搞了一堆讓人送往常山真定。

李琛在信中僅僅隻說自上次結識趙雲之後,對他非常敬慕,回來之後日日思念,恨不得能天天跟趙雲在一起談天論地。

但是他回鄉之後,發生了很多事情,現如今被擢為中丘縣賊曹之職,更是忙得無力脫身,再去常山真定找趙雲。

李琛也沒有在信中說他這段時間的所作所為,隻是一筆帶過,主要是傾訴了對趙雲的思念之情,隻字未提招攬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