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水滸新秩序

第五十二章 牛肉

徐澤並不是心血**,突然想問牛肉的來曆。

即便是後世物資充足的年代,非養牛區,隨便一個村鎮小酒店,也不是隨時都能拿得出新鮮牛肉的。

作為農耕文明,華夏曆代王朝都有法令保護耕牛,秦律就規定,每年各鄉都要進行耕牛評比,獲勝者會受到獎勵,落後者會接受懲罰,牛減了膘,飼養者都會遭到抽打。

大宋相對於漢唐,國土狹小,缺乏牧場,對牛馬等畜更為重視,牛無論傷、病需要宰殺,都要先到官府備案,不然就是“私宰”。

當年包拯知天長縣時,就有一農夫到官府報案,說自家牛的舌頭被人割了,包拯說牛沒了舌頭就無法吃草,遲早得餓死,既然如此,你回家把牛宰殺得了。

那農民得了官府允許,回家就殺了牛。

第二日,有人到縣裏,控告農民殺牛,包拯立即審問告狀那人,你為什麽把人家的牛舌割了?

此人受到驚嚇,當即招供,由此破案,傳為美談。

在農耕為本的古代,國家立法強製保護耕牛這種戰略資源,確實非常有必要,但國家大了,各地情況大不同,總有些地方牛多得用不完,並不是緊缺的生產資料,在長途販賣獲利不高的情況下,適量屠宰,並不會影響農耕。

於是,一些地方官府“順應民意”,放開殺牛限令,但宰牛者要繳納“殺牛稅”,當然,此稅乃是“地稅”,不是“國稅”,窩在東京皇城的皇帝是不可能知道的。

直到81年前,萊州知州張周物上奏宋仁宗,直言耕牛保護的矛盾現狀,“官禁屠牛,而州場稅膀有收算之文”。

一方麵,朝廷明令禁止宰殺牛,另一方麵,地方官府又積極征收牛肉稅,如此自相矛盾的做法,往重裏說是政治問題,涉嫌糊弄對抗朝廷,說輕點也是管理問題,有禁不止。

仁宗一聽很有道理,下詔不允許再征牛肉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