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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變法遇阻

根據劉閃了解的曆史,封建王朝時期曾有許多次變法或改革,比如春秋時期的管仲改革、戰國時代的李悝變法、商鞅變法、宋朝的王安石變法、明朝張居正的萬曆新政,還有最壯烈的清代戊戌變法,這些幾乎都遇到某些利益集團的強大阻力。

劉閃近期做出的一些改革,比如大型磚窯、宮庭織坊和兵工廠,雖然遭到部分大臣的極力阻撓,但沒觸到某些人的根本利益,所以進展比較順利。

然而,孟光按劉閃的要求開辦的「大漢銀行」就遭到了許多富戶的阻撓。

從春秋戰國至現在的蜀漢,並沒有其他封建王朝大量存在的「地主」,因為這個時代由於戰亂的原因,土地資源極為豐富,那些富戶主要以出租農具、耕牛以及對糧食的低買高賣來獲取利益,也有部分門閥存在巧取豪奪的現象,不過這隻是極其個別的特例。

就在「大漢銀行」向各郡縣百姓承諾「借九還十」以吸取百姓手中的銖錢和餘糧時,各地的富戶似乎受到統一的指揮,紛紛向百姓承諾「借八還十」。

老百姓當然不是傻子,這麽簡單的數學題誰都會算,兩者相比,他們自然不會選擇「大漢銀行」。

劉閃實在想不通那些富戶如何盈利,孟光解釋說,朝庭「借九還十」的目的是渡過暫時的難關,而那些富戶「借八還十」的目的是逼迫朝庭,將借貸的對象從普通百姓轉為他們自己。

如果朝庭也用「借八還十」,那些富戶就會采用「借七還十」,總之要讓朝庭從百姓手中借不到糧食和銖錢,最後無奈之時隻能向那些富戶借貸。

得知此事後,劉閃不以為然地表示,大不了就「打土豪,分田地」,那些富戶再牛叉,他們總幹不過朝庭的軍隊吧!

孟光告訴劉閃,此事並非這麽簡單!

各地的富戶要麽有王公貴族在背後支持,要麽就是受賞的功爵,他們都對蜀漢朝庭做過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