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下氣消了?”
“消了消了。”孫伏伽一臉笑容,下一刻又是一臉無奈。
隻見李承乾對孫傳文一瞪眼:“愣著幹嘛?去通知啊。”
“奴婢以為陛下是勸解孫大人呢。”孫傳文眉開眼笑,“這就去這就去。”
孫伏伽:“陛下萬萬不可。”
李承乾一擺手:“君無戲言。”
“陛下,這樣朝堂會亂的。”孫伏伽臉色發苦。
“你還是說說詳細經過吧,從頭到尾詳細的說。”
唐朝是封建王朝,但並不是完全沒有奴隸。有很少一部分奴籍,還有類似於奴籍的存在。
在唐朝,子民被劃分為良民和賤民兩個層次,還有客、部曲、食邑和奴婢等等具有一定奴隸性質的人。
在《唐律》中有明確規定“JY部曲妻、客女無罪。”部曲和客女算不上是賤籍這樣都無罪,那麽賤籍的奴婢自然不用再說。
唐朝比之前有進步的地方在於明確規定“奴婢賤人,律比畜產。”意思是說雖然低賤但卻是有價值的。倡導的是給予一定的價值定位不要輕易的打罵殺戮。
結果是良民傷害賤民,刑罰要減輕很多。賤民傷害良民,刑罰要重許多。
而主人擅殺奴婢,杖責一百,嗯,事先通知或者事後通知,這一百杖都免了。還有無故殺害奴婢徒一年,這徒一年是什麽意思呢,就是一年勞動改造限製人身自由。但你說在自己莊子裏不是隨便怎麽折騰都行嗎。隨便打死一個奴婢,把一貫錢扔身上就說偷一貫錢,你怎麽查?所以事實是基本上主人殺死奴婢是沒什麽事的,畢竟能稱作主人的要麽有錢要麽有勢,也沒有人會深究。而奴婢殺害主人,那可就是天大的罪過是,十惡之一的大逆,十惡不赦的意思就是大赦天下的時候十惡是不能幸免的,就比如李承乾登基大赦天下,這樣的罪過也不能赦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