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十一哥說起手下有幾名牛家村的番人,王少物臉色尷尬起來。
原來王侯爺竟也是個無賴人物,眼見著日子越來越難過,一大家子幾百口人單是每日裏的吃食就是一筆大開銷,於是他便打起了知府高權的主意。
在那段時間裏,王少物三天幾乎有兩天是在府衙裏泡著的。畢竟假假是位侯爺,高知府打不得罵不得,最終無奈之下花了點小錢兒把王侯爺的封地租了下來,這才有了後來的驅逐番人。
至於去牛家村收稅的稅吏,自然是高知府想要收回一點租地的成本錢。
封地這東西既不能賣又不能送人,但卻是可以租的,就像佃戶租種地主家的田地一個道理。
田十一想了想,覺得這件事直說更好一些,便直接向王少物提出,想要將王家的封地變成“租界”。
這裏用“租界”這個詞,自然是不恰當的。
田十一的意思是,在租借期之內,王少物對那塊地將不再擁有任何權利,就算他想去看一眼,也得十一哥點頭才行。
王少物當初將地租給高知府,隻不過是為了耍賴討些銅錢而已,兩人並沒有留下任何文書。如果王侯爺想要轉租他人的話,高知府反而會很高興,因為可以省下一筆銅錢,自不會有什麽麻煩。
聽說田十一想要租地,王少物立即打起了精神。
這也是個老滑頭,竟然提出不收錢,而是要用地租入股田家的生意。
眼下的生意是不能讓他入股的,要入股也是接下來即將開發出來的那些個稀罕東西。
田十一很坦誠地提出,他將要成立一家股份公司,王家用五十年的地租入股,享有公司半成的股份。
公司是個新鮮詞兒,十一哥略一解釋王少物便明白那是個什麽物什,隨即卻提出,要將封地租給十一哥一百年,換取三成的股份。
略想了想,十一哥覺得一百年也不錯,但仍是隻給半成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