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朝以來的婚禮製度一直都不曾改變,直到大唐也是如此,婚配分六禮,依次為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
到了近代,一般管這幾個步驟叫:提親、合八字、過大帖、送彩禮、算日子、接媳婦幾個步驟。
這六個步驟,前五個幾乎都是雙方長輩在忙活,隻有最後一個步驟的主角才是新郎新娘二人,當然,最後一個步驟才是重頭戲。
從納彩開始,必須有媒人出麵,男方家讓媒人帶著禮品去女方家納彩,此後的幾個步驟也都有媒人。
唐代納彩比較有意思,禮品是大雁,意思就是像大雁一樣忠心一夫一妻,當然,比較窮的人家肯定買不起大雁,那就隻有用鵝代替了,反正,鵝是大雁的馴化產物,實在不行用鴨子也行。
隻要女方家長接過大雁,納采這一關就算過去了,而第二個步驟問名,與納采是同步的,隻要女方長輩收下大雁,媒人就會再次拿出一隻大雁,並詢問女方的姓名。
女方長輩再次收下大雁,並將女方的姓名告訴媒人,順帶將女方的生辰八字一並告訴媒人,以便媒人交給男方,算二人的生辰八字,如此,問名這一關就過了。
男方得知女方姓名和生辰八字後,會找人占卜,若八字相合,則男方會找個好日子,讓媒人帶上第三隻大雁,去女方家納吉。
經過如此三個步驟,婚事就算是定下來了。
接下來的納征和請期,就是送彩禮和定下迎親的日子,再然後,就是新郎官騎著高頭大馬,去女方家接親了。
納征的彩禮種類非常繁多,包括五色彩緞、大束錦帛、成堆銅錢、豬羊牲畜、米麵糧油、野味獵物、點心水果、奶酪油鹽、醬醋蔥薑等等,比現在的彩禮多多了,不過,還是後世人聰明,直接索要大量現金,不過,這也害苦了後世的男方家庭,可謂是傾其所有娶媳婦,因婚致貧現象極為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