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剛蒙蒙亮,李毅就讓所有人起來裝車,準備離開山寨。
就在大家忙碌的時候,猴子帶著兩個人走了過來,看到李毅,恭敬地低頭道:“小哥這是要走了啊?這虎山雖然不是十分險峻,但也管得了一方山水,何不留在這裏創建一份基業。”
李毅輕鬆的將三袋糧食扛到牛車上,拍拍身上的灰,道:“我本是良善人家,怎可成賊。就算我願意,身邊這些良善百姓也不願啊。”
其實這個虎山確實不錯,占據太行山東西連接的要道,還有一個建好的城寨可以利用,如果聚眾成賊,依照自己的能力,卻也能夠成就一番氣候。
但是賊就是賊,一天是賊,以後一輩子都洗不清。帶著這麽一個身份,在這個時代的限製實在太多,這樣一看,天良寨倒是十分雞肋,棄之也罷。
說完這句話,李毅揮揮手,就見張三帶著李四扛著兩個麻袋走了過來。
“當初我答應你們的事情,也是時候兌現了。這是一百兩銀子和一些糧食,你們拿去吧。”
猴子連忙上前打開麻袋,裏麵果然像李毅說的一樣,都是白花花的銀子,刺得他眼睛發亮。
這麽簡單就拿到了銀子,猴子又驚又喜,連忙道:“謝謝小哥的恩賞,以後旦有派遣,小的一定隨叫隨到。”
李毅笑著點點頭,道:“以後的事情誰也說不定,要是你真的有心結個善緣,我們會前往保定府,到時候派人來結交一番,倒也少不了你的好處。”
猴子連忙稱是。
“這山寨我們倒是沒什麽用了,你可以把它當成進身之階,另投山頭。至於投降的土匪,願意跟你的,你也可以帶走。”李毅又道。
這又是送錢,又是送人的,猴子心裏也是激動萬分。他本就想投靠其他山頭,如果沒有自己的人手,最多也隻是當個小頭目,但是隻要有自己的人和錢,倒也能混得強上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