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我在大明當暴君

第107章 一條魚一條魚的撈

崇禎三年,七月二十七日,一道聖旨發出,二十三人,同時被誅了九族。

一時間,整個朝堂都是腥風血雨。

二十三人的九族到底有多少人?

差不多三千人左右!

前南京戶部尚書李元起被送到城外,剮了三千刀,據說被剮得隻剩下一具枯骨,人參湯喂了20碗。

每扔一片肉,就有瘋狗前來把肉叼走。

最後劊子手將鋒利的小刀插在李元起的心髒上,才了結了他。

接下來,錦衣衛開始在東南一帶抓人。

尤其是屠氏一族,兩百三十六人,全部被押送京師問斬。

據有關人士舉報,屠家全家沒有清白的。

一邊去湖廣省、河南省大肆塞錢吞並惠澤田,一邊將田裏的糧食高價賣出到遼東。

這種把大明老百姓身上的血吸出來,去滋養敵人,然後反哺敵人過來殘殺自己人的敗類,確實是該死。

不過有一個人被偷偷押送出來了,這個人就是沈棨的女兒沈婉。

沈棨已經不叫沈棨,沈婉當然也不叫沈婉了。

不過,崇禎還是允許他們父女在北京見了最後一麵。

接下來,沈棨便開始收拾行李。

炎熱的七月很快就結束了,進入八月的時候,北京城明顯涼爽起來,秋風一起,甚是颯爽。

二十三個人,抄家總算全部抄完了。

這一次抄出來的銀子,竟然多達四百三十萬兩(約28億元)。

銀子自然是全部充入了國庫中。

以後用來獎賞有功的將士。

東南的整體情緒還算穩定,這一點韓爌倒是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七月三十日晚,北京,電閃雷鳴,暴雨傾盆。

崇禎一身素衣,出了宮,來到北鎮撫司昭獄。

他見到了兩個人,一個是杭州知府劉夢謙,一個是仁和縣知縣趙文方。

仁和縣是哪裏?

當然在杭州府,是明代杭州城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