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我在大明當暴君

第161章 蠻夷畏威而不懷德

十二月十二日。

憲兵司禦司使黃得功到了大同鎮,陛見皇帝。

“宣府新軍編製已經全部整編完,臣來遲了,請陛下恕罪。”

“你不必自責,手中的事情辦妥是最重要的。”

到目前為止,宣府的所有邊軍,總算是全部整頓完了。

從年初宣府案發生開始,到現在,總算有了成果。

所有領空餉的兵額也全部都消除了,老弱病殘也全部淘汰。

當然,軍政院並非一刀切,有一部分老弱病殘是靠關係買進來領軍餉的,有一部分則是在戰爭中受了傷的。

那些在戰爭中受了傷的,是實打實都給了撫恤金。

宣府的軍政解決完了,現在就輪到大同鎮了。

崇禎道:“有一個叫陳賢安的,之前是雁門關的遊擊將軍,朕看他做事還挺紮實,就升了他大同憲兵司督辦,你可以與此人接觸一番,看是否要提拔成大同鎮憲兵司的督軍,總理大同鎮軍法、軍紀。”

“臣這就派人去找他來談一談此事。”

“嗯,非常時刻,用非常之人。”崇禎繼續說著,“朕的用人標準其實也很簡單,一心想要做事的人,踏實、認真,是值得用的。”

既然皇帝把話都說到這個份上了,那個陳賢安,黃得功不用也得用了。

其實張凡的用人標準也不算太複雜。

需要用非常手段的時候,就用溫體仁那種不要臉不要皮的人,例如搞親王,例如和朝鮮周旋,例如在東南搞事情。

事情阻力非常大的,有需要盡快解決的時候,就用李自成那種打不死且能抗事的小強,例如廉政督察府。

而一般,在需要認真做事的崗位上,需要的往往不是專才。

這個世界上,90%的事情,還輪不到你用你的特殊才能才能辦好。

隻要你認真、踏實,手中有充分的權限,一步步去做,事情就能一步步往前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