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我在大明當暴君

第171章 開始賺大錢了!

為什麽是曹程?

這也透露出了張凡的用人標準。

曹程攔下路過真定府的賑災糧食來賭博,就說明了這個人還是有些魄力的,並且還懂得手段。

最重要的是,還很有上進心。

這幾條全部符合標準。

第二天,又多了三十三封彈劾曹程的奏疏。

崇禎知道,現在耿如杞在賑災中立了大功,有不少人是想借此結交罷了。

這些奏疏一律留中待發。

上午的時候,崇禎剛接到了來自大同鎮的消息,說滿桂已經找到了。

丫的滿桂當日潰敗的時候,敗走進入了內長城,由於傷勢過重,在一個家裏養傷。

這次大同鎮敗得這麽慘,總督張宗衡被剮了,滿桂身為總兵自然也是有責任的。

懲罰肯定要懲罰。

不過為了顯示皇帝的仁德,崇禎還是先派人去將滿桂接到北京來養傷,處罰的事往後放。

這事皇帝暫時不要介入,由軍事法庭按照規矩執行,也好樹立起軍事法庭的威信。

處理完滿桂的事後,都禦史楊所修就來了。

“陛下。”

“怎麽樣?”

“按理說,沒有確切的證據,隻有王圭的一份遺書,遺書可能是被迫寫的,所以,可以不必立案。”

什麽叫可能是被迫寫的?

什麽叫可以不必?

這些術語聽起來都是非常尋常的術語,但是你仔細去品,裏麵卻有許多東西。

這些君臣之間隻不過不點穿而已。

崇禎道:“那當如何?”

“撤案。”

“那就撤案。”

“遵旨!”

這調查是屬於廉政督察府的事,立案則是都察院的事。

都察院認為證據不足,便有權駁斥而不立案。

就是這麽個流程。

而廉政督察府在這件事上,也拿不出充足的證據。

至於遺書的事,都察院給的說法就是這是栽贓嫁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