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麽是曹程?
這也透露出了張凡的用人標準。
曹程攔下路過真定府的賑災糧食來賭博,就說明了這個人還是有些魄力的,並且還懂得手段。
最重要的是,還很有上進心。
這幾條全部符合標準。
第二天,又多了三十三封彈劾曹程的奏疏。
崇禎知道,現在耿如杞在賑災中立了大功,有不少人是想借此結交罷了。
這些奏疏一律留中待發。
上午的時候,崇禎剛接到了來自大同鎮的消息,說滿桂已經找到了。
丫的滿桂當日潰敗的時候,敗走進入了內長城,由於傷勢過重,在一個家裏養傷。
這次大同鎮敗得這麽慘,總督張宗衡被剮了,滿桂身為總兵自然也是有責任的。
懲罰肯定要懲罰。
不過為了顯示皇帝的仁德,崇禎還是先派人去將滿桂接到北京來養傷,處罰的事往後放。
這事皇帝暫時不要介入,由軍事法庭按照規矩執行,也好樹立起軍事法庭的威信。
處理完滿桂的事後,都禦史楊所修就來了。
“陛下。”
“怎麽樣?”
“按理說,沒有確切的證據,隻有王圭的一份遺書,遺書可能是被迫寫的,所以,可以不必立案。”
什麽叫可能是被迫寫的?
什麽叫可以不必?
這些術語聽起來都是非常尋常的術語,但是你仔細去品,裏麵卻有許多東西。
這些君臣之間隻不過不點穿而已。
崇禎道:“那當如何?”
“撤案。”
“那就撤案。”
“遵旨!”
這調查是屬於廉政督察府的事,立案則是都察院的事。
都察院認為證據不足,便有權駁斥而不立案。
就是這麽個流程。
而廉政督察府在這件事上,也拿不出充足的證據。
至於遺書的事,都察院給的說法就是這是栽贓嫁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