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我在大明當暴君

第52章 到長沙城

這種情況稅收不但不會真實,連田產的統計都會隱瞞。

不僅朝廷收不上來稅,下麵的平頭老百姓也沒有糧了。

所有的錢財、糧食和資源都被地方官、地主鄉紳拿在手裏。

他們想要再做點別的事,就可以用錢來與上麵的權勾結,從而變得更加壯大,成為匍匐在整個華夏大地的吸血蟲,榨幹這個國家。

那個小女孩的父親不停向崇禎道謝,崇禎了解到,他們這個甲裏是少有的田都還在自己名下的。

但是前些天已經有農民主動把田賣給地主了。

為什麽?

因為知縣老爺要收人頭稅,還要根據田產加派收重稅。

按照大明朝之前的規矩,把田賣了,去地主老爺家裏做農奴,就不用交人頭稅了,也沒有田稅了。

這樣反而比有田的時候更好,至少不會被餓死。

小蘭的父親也在思考要不要把田賣了,去地主家去做農奴,因為他們家裏已經快沒有飯吃了。

這就是傳統的惡政,把人都逼成農奴,不去做農奴,老百姓是沒有活路的。

崇禎的新農政和新農稅政策就是針對這些的。

廢除了人頭稅,10畝以下田產的家庭,每年每畝隻需要交4斤糧食(明朝北方一畝糧食一年的產量是360斤,南方每畝產量是600斤),也頒布了永不加賦、永不加派的聖旨。

(永不加賦就是以後永遠不增加賦稅,古代的賦稅大部分都是田稅,明朝官方規定是每畝收稅4斤,但經常臨時增加稅額,最高可能會達到30斤每畝。)

(人頭稅就是根據家裏有幾口人來收稅,例如你生了5個娃,就要交七個人的稅。)

在這裏並沒有待多久,崇禎便離開了。

離開前,小蘭還有些依依不舍,眼中還有淚水:“大哥哥要去做什麽?”

崇禎蹲下來,幫她把淚水擦幹:“大哥哥要去做一些比較重要的事情,做好了,大家就都有飯吃了,以後小蘭還可以出去讀書,再也不用擔心被人欺負了,可以憑借自己的努力,過上好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