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國安看著跪在麵前涕淚交橫的黃得功。
臉色猙獰至極。
他甩了黃得功三記響亮的耳光,外加一記窩心腿。
厲聲喝道:“你罪該萬死!”
黃得功趴伏在地,飲泣道:“小的就是國公爺的一條狗,死活全在國公爺一言之間,隻是以小的看來,若那吳爭能歸附於國公爺麾下,倒是件好事。請國公爺容小的再活幾天,辦完了這事,小的任憑國公爺處置。”
瞧瞧,瞧瞧,這姿態放得多低。
大明朝的官,十有七八,就是這德性。
所以才讓數十萬韃子占了大好河山。
方國安還真吃這一套,他收斂了怒氣,沉聲道:“你如何保證那吳爭會如你所言,歸附本國公麾下?”
黃得功連頭都沒敢抬,可他耳朵好使,一聽方國公的語氣,他就明白小命是保住了。
於是哪有不添油加醋的道理?
“稟國公爺,小的來前,正與吳爭歡宴。小的還送了一尊唐代玉佛於他。”
方國安聽了,也是一愣,唐代玉佛?
黃得功看著方國安臉色,心知方國安也動心了,趕緊道:“不瞞國公爺,那玉佛其實是贗品,是小的前些年從一盜賊手中查獲的。不過雖說是贗品,但材質、雕功絕佳,與真品相差無比,單就那塊白玉,市價也在千兩之上。”
方國安對千兩銀子沒有興趣,一聽說是贗品,就氣順了。
“他收下了?”
“是。他沒有一絲推諉,就收下了。”
官場有官場的規矩。
要麽不收禮,收禮隻……咳。
收了就等於接受了說項,如果再反悔,這就代表人品有問題,以後名聲就臭了。
沒有收禮不辦事的道理,這是官場不成文的規矩。
聽到吳爭收下這份大禮,方國安確實有些信了黃得功的話。
方國安原本就有收攬吳爭之心,隻是吳爭當日沒有順他的意,所以心裏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