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了那又大又沉的弓,這箭似乎都變得聽話了些,甩出去竟然十有八九都能上靶,而且還偶爾還能射中靶心,雖然射出的距離顯然比用弓來的要短了一大截,然而這並不能抹殺林若錚心頭的狂喜。
嚐到甜頭的林若錚每天從日中直練到日仄,直到最後整條胳膊都酸麻得抬不起來,晚上吃飯的時候一條羊腿能數次抖落到地上,弄得沾滿青草葉子,然而他絲毫不介意,撿起來再啃,青草的苦味混著羊肉的油香形成了一種奇特的味道,讓他欲罷不能。
功夫並沒有白費,甩箭的準頭越來越好,距離也逐漸拉遠,都倉老頭見他如此勤奮,又教他一些運氣的技巧,如何調節內息將氣力都集中到胳膊與手腕之上,林若錚學的很快,再過得些日子,甩手箭已經小有成就,移動的靶子也不在話下了,除了勁頭還稍有不足,防身已是綽綽有餘。
這日,林若錚又去纏著老頭教他,如今他已對這個邋裏邋遢的殘廢家夥已經敬若神明了,總覺得這老家夥身上還有不少寶貝藏著掖著,換著法兒的想給他掏出來。今天賄賂這老頭的是一隻烤的周身金黃的野兔子,金黃焦脆的外皮還在滴著油,顯然是剛從烤架上取下來。
“不成不成!”都倉老頭晃著一頭亂發,“天天都是這些,吃膩了吃膩了!”
“要不我再去給你弄條狼腿來?”林若錚晃著他的空袖管,“現在狼都躲的遠遠的,要打一隻得跑老遠了!”
“狼肉也不稀奇。”老頭子翻了個白眼,咕咚灌下一口酒。
“我的天,那你還想吃什麽?”林若錚吃驚的瞪大了雙眼,以前見到狼肉就像見到親爹一樣的老東西居然連這個都不稀罕了,他不知道還能有什麽好吃的能滿足這位大神的胃口。
“豹子肉。”老頭子眯著眼睛,歪著腦袋想了一會,扔出三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