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公作美,領養會當天是個陽光燦爛的好日子。
現場的人不少。幸好院子足夠大,擠一擠也坐得下。值得一提的是,還有那麽七、八個操瑞都口音的人在東張西望,他們也是來看孩子的。
就在蕭靖的口信到達京城的第二天,鏡報在社會版的某個位置刊登了一則啟事:報紙將與定和縣的慈幼局共同策劃一次領養會,歡迎社會各界人士參加!當然,想要加入是有條件的:
個人領養者必須有一個和睦的家庭,因為這樣才能給被領養的孩子創造良好的成長環境。他和家人必須家世清白、有一定經濟能力、無犯罪記錄;最重要的,是膝下無子女!之所以設置這麽個門檻,主要是怕有人領了男孩回家就輕視自己的女兒,又或者領了女孩回家當童養媳來虐待。這年頭什麽人都有,為了孩子的未來,還是應該小心些。
在申請者獲得資格前,鏡報的記者還會走訪他的家,親眼見證其家中的情況。同時,記者也會拜訪當地的鄉老,了解關於這家人的一切情況。隻有完全符合條件的人,才有資格參與領養會,報社會發給這類人一個憑證,當天要拿著憑證入場。沒有憑證又不是本地人……對不起,你就進不去了。
除了個人領養,蕭靖還分出了一種叫做“特別領養”的情況,它主要適用於那些並不是把孩子當兒女養的富戶。
在大瑞朝,有些富人會從慈幼局等地方選些聰明伶俐的孩子回家當奴仆養著,這也是成例。隻是,更多的有錢人並不會這麽做,他們會讓那些身為人力中介的牙人幫著找些有了工作經驗或一技之長又知根知底的半熟手,至於中介費用,誰還少那兩個小錢啊。
所以,雖然富戶也會領養孩子,但能接收的人數並不多。
況且,這些人不能給被遺棄的孩子們“家”的感覺。他們和小孩不過是一種各取所需的主仆關係,這不得不說是種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