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帶著淘寶去抗日

第122章 一萬年太長但爭朝夕

吳倩搖頭笑道:“那倒不是!是這樣的,在你回來之前,我和爸媽便商量好了,等你和娟子回來就給你們辦婚禮!”

“啊?這事啊!”

楊帆笑了笑心中歡喜無限,自家娘子簡直就是金老爺子筆下的雙兒,實在不要太賢惠了,主動幫自己張羅小老婆!

作為一個正常男人哪有不喜歡左擁右抱享受齊人之福,品嚐不同的味道,但楊帆這個時候卻很認真的說道:

“這次我們遠征抗戰雖然取得了輝煌戰果,但犧牲了457名優秀的戰士,而且還有不少因傷致殘的傷員,我這個時候操辦婚禮很不合適!”

“帆哥你說的也對!”

吳倩點了點頭,然後眉頭一皺計上心頭道:“這個也沒有關係啊?咱們納妾又不需要大操大辦,就請自家親戚和幾個要緊人來小範圍聚一下就行!”

“咳咳咳,這樣不太好吧?那樣也太委屈娟子了!”

楊帆實在不知道說什麽好了,剛才說那番話可真不是矯情,而是最近任務很重要馬不停蹄的擴編整訓部隊,因為淞滬會戰、江陰大戰、南京保衛戰即將開啟!

另外楊帆心裏多少還是有些疙瘩,不說現代好男人的婚姻觀念,就算是當前民國的婚姻法也不允許一夫多妻!

民國時期,特別是“五四“新文化運動後,女權被提出,提倡男女平等,“一夫一妻製“才真正實行起來,並被寫進了“婚姻法“。

這是華夏婚姻製度的一大進步,許多民國男人都認真地遵守、執行了,如蔣介石當年也是這樣,他也隻有一個老婆。

民國婚姻立法的初衷,顯然意在保護一夫一妻製,隻不過在實際司法操作中卻變味了,民法《親屬編》的“司法解釋”和實際判決中,竟然默認了納妾的合法性。

二十年院字第七三五號解釋”稱:“妾雖為現民法所不規定,妾與家長既以永久公共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依民法第一一二三第三項之規定,應視為家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