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攻下了一個城,第一,不得擾民,不得借機搶奪城內民眾的財產、物資;
第二,不得幹出燒殺**之事,凡是故意殺人、強搶民女的,一律斬首。
而且這兩條紀律,要在城內張榜公布,歡迎群眾檢舉揭發。
算上之前那條關於繳獲要歸公的紀律,正好湊個“三大紀律”。
常遇春聽了我這個“三大紀律”之後,表示完全讚同。
接下來,關於下一步如何收買人心的問題,我也有一些想法,我一並說給常遇春聽了。
我認為第一條,得從倉庫裏拿出一部分糧食,組織城內的民眾開個施粥棚,城內之人每天都可以去粥棚領粥喝。
下一步,城外的難民,也可以有計劃地放一些進來。
這第二條,我們得豎起大旗招兵買馬,這難民之中好些都是青壯年,不如把他們收編進來,壯大我們的實力。
當然,這普通民眾,願意加入我們,跟著我們一起去打蒙古人的,我們也是大大地歡迎。
這第三條,就是得收羅人才,我們以後遲早是要從錐子山走出去的,這行軍打仗,就需要兵器裝備這些東西。光靠著戰場上繳獲的裝備物資,肯定是遠遠不夠的。
現在我們就得在城裏找出一些會鐵匠、木匠等手藝的人員,說服他們參加我們的隊伍,這些人,以後肯定有大用。
對於我提出的這三條,常遇春肯定是沒有意見。他還提出了一個問題,就是關於這城中大戶、富戶的問題,是不是也抄家。
關於這個問題,我跟他討論了良久,最終達成共識。
明天晚上,請這些富戶、大戶到這城中的達魯花赤府上一聚,先把這達魯花赤大人被砍下的腦袋給他們看一看,然後就說我們準備開展反元大業,卻受限於糧草軍械不足,希望各位能慷慨解囊,共襄義舉。
說白了,就是敲打敲打這些大戶、富戶,要他們出點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