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堂上,張行繪聲繪色講述手下如何仔細檢查水井,要以此證明李笠所說的石龜,在那日搜查時根本就不在水底。
李笠在一旁看著,隻當是在看戲。
他當然不是馬青林的手下,也不是劉敬躬妖黨餘孽,所以是被冤枉的。
誣告他的人是林夏,所以李笠判斷林夏的幕後主使,極大可能是放債的呂全。
呂全要把馬青林和他一並除掉,用的是“劉敬躬妖黨餘孽”的名頭,李笠不知道馬青林是不是妖黨,但自己肯定不是。
如今所謂的“人證物證俱全”,至少關於他的人證物證都是假的。
那麽,要做到這一點,把這件案子做成鐵案,呂全須在官府裏有同謀。
負責緝拿賊寇的官吏,是郡遊軍尉,所以,眼前這個遊軍尉張行,要麽是誣告的主謀,要麽是被收買的同謀。
對方既然知道他是無辜的,卻要構陷,那麽就會準備好證據。
因為此次抓捕是‘突然襲擊’,他還沒回過神就被抓進大牢,宛若甕中之鱉,招不招供都沒用,因為其他人都“招了”。
所以,作為一個被順帶著收拾的小角色,張行對他住處的搜查不可能上心,因為根本就不可能找到什麽證據。
必然是借著搜查之機,把偽造的證據放到他的住處,然後“查獲”。
這種事情,派幾個心腹去做就行了,李笠認為張行可不會專程跑一趟,也不會關心手下對住處搜索時的細節。
因為那裏本來就不可能有什麽證據,所謂的搜查就是走個過場,既然是栽贓,所以張行沒必要了解細節,其手下,也不會在意什麽細節。
於是,有一個盲點出現了。
張行說完,柳偃問李笠該如何解釋,李笠撓了撓頭,關切的看著張行:“上佐說得如此生動,莫非就在現場?”
張行冷笑一聲:“我派了人去,搜查完畢,當然會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