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亂世棟梁

第四十一章 時機(求收藏)

午後,烈日當空,白石村邊,龐秋等村民正在給各處魚塘撒生石灰,魚塘裏的水已經排幹,趁著這段時間都是晴天,魚塘都已經暴曬數日。

撒完生石灰後把河水引入,給各家魚塘好好泡泡,再引河水“換洗”幾次,這些魚塘就能養新魚了。

前不久還愁容滿麵的龐秋等人,如今一個個喜上眉梢,原因倒也簡單,那就是李笠把說好的租金都付了。

龐秋家得了租金三萬五千錢,比先前說的兩萬錢要多,他趕緊找到債主,把欠的債連本帶利一起還清,心中一塊石頭落了地。

其他人家為了養魚,也大多舉債,如今得了數萬錢租金,趕緊提前還債,去心病。

去了心病,一家人不需要為了躲債而逃亡,哪裏能不高興?

現在,給同村李笠家做事,所得工錢,以及將來的“提成”,就是自家的收入,而且是“多勞多得”,所以大家都很積極做事,期待著魚塘早日養魚。

但是,對於魚塘要養的魚,龐秋等人有些疑惑,因為按照李笠透露的消息,他是要來個“魚蟹混養”。

蟹就是螃蟹,魚,是鰱魚。

這年頭養鰱魚的人很少,養螃蟹的基本沒有,因為鰱魚魚頭太大,往日裏都賣不上價錢,還不如養鯇魚,而螃蟹……

到了秋天,捕撈螃蟹即可,沒有誰會特意養螃蟹。

被李笠雇傭的龐秋等養魚戶,從沒聽說過誰養螃蟹,所以當他們知道這個消息後,一開始還以為李笠是在說笑。

當然,螃蟹確實能養,但是,鰱魚養大了可以賣給城裏酒肆、食肆,可螃蟹呢?

李笠所謂的養螃蟹,實際上就是組織大夥去湖裏、河裏撈,然後放到池塘裏暫養。

養到秋天出售,為期三四個月,時間不算長。

養螃蟹比不上養魚,銷路相對不大,而且必須吃新鮮的,因為死了的螃蟹有毒,人吃了容易拉肚子,嚴重的話會出人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