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亂世棟梁

第六章 家事

李笠聽了呂全的話,有些驚訝,按著記憶,他知道自家欠了債,但不知道細節,因為這都是娘親吳氏在操辦的。

他更沒有想到,家裏賴以為生的魚池(魚塘),已被娘當做抵押,用來借貸。

如果還不起本、息,魚池就要被債主收走了。

按照這一世記憶中聽到的閑言碎語,他發現這年頭放債的利息都不低,遠超月息3分(3%)。

在後世,月息超過3分就是法律層麵的高利貸。

想到高利貸,李笠心中一股無名火蹭蹭蹭就冒出來,看著呂全,麵色未變,心中卻平靜不了。

那一世,他家被高利貸搞垮了。

當然,法治社會,放貸的人很會鑽空子,有各種辦法回避相關法律條文,加上許多人確實等錢急用,所以高利貸實際上屢禁不止。

事情的由來,是他父親經營著一家製造廠,雖然規模不算很大,但發展勢頭很好,結果碰到行業寒冬,流動資金不足,工廠周轉不靈,眼見著就要完了。

銀行不肯放貸救急,無奈之下,隻能高息借貸救急。

結果工廠還沒熬到行業回暖,利滾利滾出來的債務已經無法償還,債主上門催債,各種手段都使出來了。

父親走投無路,最後上天台想要跳樓,被他拚命扯住,一家人抱頭痛哭。

為了還錢,工廠沒了,房子也賣了,一家人租房子住,依舊欠了一屁股債,他年紀輕輕闖社會賺錢還債,被社會毒打得遍體鱗傷。

一家人忙碌多年,省吃儉用,好歹還清債務。

現在,吃人的高利貸又上門了!

李笠盯著呂全,恨不得把對方活撕了,但他做不到,且不說打不過對方的隨從,就說這借貸,以當前時代的水準來看,利息不算高。

這個時代,有一些有識之士意識到高息借貸的危害,但是“高利貸”一說並不流行,畢竟“欠債還錢、天經地義”。